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8日 11:02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市法制办: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石家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石发〔2016〕23号)的要求,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实际,现将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扎实学法,提升素质,筑牢依法行政的前提
学法、知法、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实、筑牢。
(一)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保障
一是遵循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敬法护法的普法思路,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新常态。
二是突出以我局所有监管行业企业全体员工为重点的普法;突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公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专业法为重点内容的普法。
三是科学制定规划计划,补充完善党组学习制度和局普法考核制度;加强党组将日常普法纳入诚信体系与标准化建设,纳入专项执法检查与督导考核,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同部署同推动;保证普法经费专款专用,满足普法工作实际需要;建立局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形成可量化、可考核。因此,要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的体制机制。
(二)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效
一是坚持普法与创新方式相结合。通过领导专家讲法、警示教育释法、安全培训培法、知识竞赛考法、宣传报道促法、主题活动弘法等多种形式普法;采取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示范乡镇建设、法律六进、《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等多种方法普法;利用市电视台每周一期的《安全聚焦》栏目、“882”行风热线、《中国安全生产报》《河北安全生产杂志》《河北日报》《石家庄日报》以及移动通信工具、微博、微信、APP等多个平台普法;开展安全生产技能比武与岗位练兵、示范创建与对标整改、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安全培训与考核发证、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等多项活动普法。
二是坚持普法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依法制定并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做到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依法制定并落实行政执法公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做到痕迹可查、过程可控、行为可追溯;依法制定并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办法,做到避免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避免执法的任性和随意性;依法做好并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两法衔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达到普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
三是坚持普法与条块协作相结合。加强对基层及所属单位普法工作的指导,探索建立各部门、属地政府联合普法工作机制,理顺工作程序,丰富工作内容;加强普法工作寓于日常工作的能力,并作为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突出问题的有效手段。因此,要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的效果效能。
(三)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提升
一是推动“互联网+宣传教育平台”应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成市、县两级安监部门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开辟普法专栏并与企业相应的信息系统对接,通过政府、安监部门和企业之间信息共享,达到全面普法。
二是推进“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梳理近五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建立数据库,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整改措施,制成光盘,充分利用司法专家、局法律顾问、所有执法人员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公共场所,阐明案件的法律和政策依据,使广大群众感受法律正义,达到释法普法。
三是推行“情景体验式”安全生产普法教育模式。对企业“三违”人员和“三项岗位”人员,改变十年不变的单一以课堂理论讲解法律法规为主的普法教育模式,转为“情景体验式”实践为主的模式,除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学习外,重点加强反例体验、心理疏导、3D模拟、案例警示、现身说法,达到说理普法。因此,要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的提质提速。
二、严格管理,强化落实,打牢依法行政的基础
强化工作的监督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到位,是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必须抓紧、打牢。
(一)严格管理,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
一是严格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管理。机关显著位置张贴执法责任制和公开承诺制公示牌,公开处室的工作内容及办事程序,接受公众监督,真正实现了权力运行公开化。
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执行《石家庄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公布和定期清理制度。目前,我局与市政府联合发文的2个,市政府发文的6个,市政府办公厅发文的3个,共11个规范性文件全部保留。以局名义发文的8个,其中6个为废止项,1个为保留项,1个为修改项。
三是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格和不在岗持证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共清理行政执法人员14名。为方便群众监督,我局将所有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在河北省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公开,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即时更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
(二)注重落实,规范依法行政的行为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认真贯彻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和《河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要求,严格按照备案时间(30天)和规定的内容报送重大行政处罚案卷材料;严格配合市法制办查阅、复制、调取案卷的有关资料;严格自行纠正并整改备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
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行政处罚审理集体讨论,确保行政处罚的主体法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运用准确、程序合法、自由裁量适当、案卷文书规范。
三是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2008年我局就完成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工作,制定印发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2009年在市局和部分县局进行试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后,制定了正式施行稿,并报市法制办进行了审批。
四是落实聘用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领导决策的法律风险,推进安全生产决策和监管的法制化、科学化,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16〕23号)和市法制办《关于转发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石法办〔2016〕11号)要求,按时间节点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三、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加强依法行政的保障
加强领导、成立机构、配备人员、明确责任,是依法行政工作的保障,必须不断强化。
(一)制度保障
根据市法制办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建立了集中学法、领导干部学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组织保障
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设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具体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确立以局主要领导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带头进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形成了一把手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资金保障
依法行政经费每年列入财务预算,做到专款专用,每年投入专项经费购买法律法规书籍和学习资料,印制行政执法指南和行政执法标准小册子,制作行政执法动漫宣传资料,开展监管执法各项活动等,添置了行政执法数据采集终端、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手机等专用设备。
四、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找准依法行政的对策
强化工作措施,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切入点,是提高依法行政效能的有效手段,必须重点明确。
(一)“四个”平台建设促依法行政工作
建设两法衔接平台(市检察院)、市普法依法治理动态管理系统(市普法办)、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市法制办)、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市法制办),将我局所有的行政处罚,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等文本内容和涉及的影像资料情况都要全部录入系统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和动态监管。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依法行政
1.审批制度改革。2016年3月份我局将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与省安监局委托的事项共7项全部移交给了市审批局,按照市政府关于向市行政审批局划转第一批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文件(石政发【2017】8号)通知要求,机关印章已收缴,档案资料已移交,按市政府文件规定:“行政事项划转市行政审批局后,原相关职能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的监管职责,依据需要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等行政处罚的,由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的原部门依法实施。
2.三个清单的动态管理。坚持“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制定了我局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并重新绘制工作流程图,明确各环节的标准、条件、责权、时限等,在市政府网站、局政务服务窗口和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双随机执法检查,建立“两库一单”,即执法人员库、被检查企业库和执法检查事项清单,根据监督执法计划,全覆盖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
(三)安全生产领域监管体制改革促依法行政工作
强化依法治安,强化“党委与政府同步发力、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同步到位、管理能力与技术防范同步加强、重点领域与整体工作同步推进”思路。深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进一步理清直接监管与综合监管的关系,解决“越位、错位、缺位”问题,推动负有监管职责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形成监管合力。
(四)诚信体系建设促依法行政工作
制定出台了《石家庄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方案》,实行信用级别动态管理。企业升级、降档和违规受处理的信息,将及时通报发改、财政、工会、银行、能源监管、科技、水利、气象等17个部门,奖优罚劣。凡达不到三级以上标准化级别的企业将丧失参与诚信管理的资格,与之相关的优惠、奖励、激励政策将同步取消。
(五)目标管理考核促依法行政工作
依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安全生产考核方案》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安委会继续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党委、政府及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主要坚持控制目标与管理目标、定性与定量、考核本级与抽查下级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履职尽责,务求实际,确保依法行政的绩效
结合安监部门工作实际,强化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才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效果。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要求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明确了厘清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落实到“三定方案”中。施行安全生产履职述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制度。
(二)改革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
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强化安委会及安委办职能,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村(居)安全生产管理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力量,落实安全生产定期调研检查制度。
(三)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
要求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严格安全准入及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
(四)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要求强化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监督、预防控制管理和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规定住建、交通、规划、城管、气象等部门每五年组织一次城市安全风险评估。
(五)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要求加大资金装备保障,建立科技支撑体系,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六)严格安全生产监督问效
要求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奖惩,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七)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要求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素质教育,推进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六、落实制度,化解矛盾,优化依法行政的监督
落实各项监督制度,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才能不断保证依法行政工作按正常轨道运行。
(一)行政复议监督
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行政复议工作会议和经验交流会议,努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应诉监督
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办法》,依法接受司法监督,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审判机关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三)行政调解监督
建立行政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解决争议、维护稳定方面的独特优势,重点针对危化品、非煤矿山等容易产生纠纷矛盾的管理环节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四)监察审计监督
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对我局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监督,自觉依法执行监察决定和审计决定。
(五)人大政协监督
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完成议案提案办理。今年我局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已全部办结,回复率和满意率为100%。
(六)“两法衔接”监督
成立了局“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制定了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操作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操作员岗位职责》,将全局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和执法行动都及时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使案件处理信息实现了互联互通,促进了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受理、执法动态的网上交流研讨和案件信息流程的跟踪监控。
(七)行政执法过错追究
强化内部监督,执行《石家庄市行政问责办法》,落实我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健全问责方式和程序,严格问责和纠错,及时纠正监督执法过程出现的问题和偏差,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员,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八)执法检查与案卷评查监督
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案卷评查及其他有关检查工作的通知》,调阅了23个县(市)区安监局和监察支队的处罚案卷,局政策法规处从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准确性、处罚的合法性、量罚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案卷的整洁度、文书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强化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日常监督,对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
(九)社会舆论监督
为加强全市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制定了《石家庄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接受社会舆论传媒对违法或者不当行为进行的舆论监督,认真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七、肯定成绩,认识不足,明确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在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一个较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执法人员的素质应持续提高,执法监督工作需全面规范,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决策机制仍需继续完善,健全专家咨询、风险评估、集体讨论、会议研究的科学决策程序。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提升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需进一步深化落实。
2019年,我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改进和完善执法工作方法,推动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加大安全生产联合执法、重点执法检查的工作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