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建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函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3日 15:47
石安监管函〔2015〕14号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建材行业安全监管
工作要点》的函
有关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市属及以上建材企业:
《2015年全市建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已经市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4月1 日
2015年全市建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全面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对企业领导层,狠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提升和“一岗双责”落实,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体系;对企业中层,督促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健全反映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记录,确保制度落地生根;对企业一线员工,重点抓好安全作业技能提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标准化创建等重点工作,确保实现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零事故”理念和目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落实,发生死亡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100%受到约谈、企业100%完成新《安法》宣贯,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实现提档升级,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较大事故零控制,尽最大可能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三、重点工作
2015年,为强化全市建材行业安全监管,制定以下具体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
1.进一步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一是继续按照市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对标整改活动,严格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二是与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面对面。采取约谈、座谈、集中培训等方式,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传达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最新要求,辅导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讲安全生产新经验、好做法,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兑现承诺事项。结合承诺制建设有关内容,定期听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关于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安全述职。县级安监部门协调联动,集中在6月份和11月份,按辖区听取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管理薄弱企业、发生事故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社会、职工承诺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事项半年、全年完成情况的两次安全述职。四是依法治安,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律意识。组织企业负责人开展新《安法》及相关安全管理知识集中培训,市局今年拟组织两期建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五是督导企业加大安全考核工作力度,解决企业安全摆位问题。指导企业按新《安法》要求,创新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提高安全指标考核在每月工资奖金收入中所占比重,引导全员高度重视日常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预防为主”的要求落到实处。通过一系列举措,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真正把“安全第一”的工作摆到企业各项工作的首位,贯穿到生产经营决策的方方面面,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先进、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一是健全队伍。加强企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按照新《安法》的最新要求设置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增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比重,提高安全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完善制度。企业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检维修作业制度、外委施工队伍管理制度以及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针对各种检修维修作业制定隐患预先性分析和安全对策作业票,实施作业票审批管理,落实审批责任,健全检修维修作业记录,保证各项制度贯彻执行到位。三是强化重点企业督导。县级安监部门切实加强对安全管理基础相对薄弱企业以及2014年发生事故企业的工作督导,重点检查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督促企业健全机构、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3.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一是加强对事故企业督导。2015年,市局对于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一律亲临现场指导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重点调查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七项职责落实情况、分管副职职责落实情况,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对未严格履行“四不放过”要求的事故调查报告不批准结案。二是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对于发生两起一般事故或发生一次死亡两人以上事故的企业予以标准化等级降级、吊销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列入D级诚信企业进行管理、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一律不予备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等措施进行处罚,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三是召开警示教育现场会。在发生事故的企业召开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警示教育会,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现身说法,真正实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各县要参照市局的做法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加大问责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二)着力抓好各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4.深入学习和宣贯新《安法》。一是加大企业培训工作力度。各建材企业要在积极配合做好省、市统一部署的新《安法》宣贯的同时,研究制定本企业新《安法》学习培训计划,将新《安法》培训纳入本单位年度培训工作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努力做到培训人员全覆盖、培训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培训方式灵活多样、培训考试严格认真、知法守法意识明显提高。企业各级负责人学习新《安法》要重点结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机制这个核心,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要把握严格履行“三同时”、标准化、隐患排查体系建设等工作制度这个核心,一线员工要切实结合提高安全意识、提升技能这个核心,把新《安法》的要求学实、学全、学透,打牢知法、守法、履职尽责的工作基础。二是抓好基层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在全面学习新《安法》各项新增内容、条款的基础上,重点掌握新《安法》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认真学习相关内容,为严格执行新《安法》打下坚实基础。三是组织新《安法》宣贯专项督导。县级安监部门要定期抽查企业新《安法》的宣贯、落实情况,将新《安法》中的各项新规定、新要求全面贯彻到实际工作中,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5.集中开展建材行业检维修作业专项整治。一是对检维修作业进行梳理归类。组织专家对建材企业各工艺系统中可能涉及的各类检维修作业,包括各类日常性的以及临时性的检维修作业,进行梳理、归纳,划分出检维修作业类型,为分类制定作业前“隐患预先性分析和安全对策作业票”打下基础。二是现场调研。组织有关人员赴鹿泉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等安全管理先进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搜集、整理检维修作业相关安全管理资料,便于参考借鉴。三是制定模板。研究制定全市建材企业各类检维修作业“隐患预先性分析和安全对策作业票”模板,以规范各类作业的工作程序,减少作业的随意性,依靠规范的工作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四是完善制度并贯彻执行。全市各建材企业参照模板结合本企业实际,完善本单位各项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人员专项培训并严格按既定制度贯彻执行。五是强化现场督导。县级安监部门要将检维修作业专项整治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加大日常督导检查力度,及时跟踪企业整治进度,并对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进行重点帮扶。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检维修作业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6.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工作。一是继续大力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所有未实现标准化达标的企业,要将企业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作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集中解决“三同时”资料不全等影响达标的突出问题,确保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100%实现达标,其它正常生产企业实现95%以上达标。二是达标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实现提档升级。所有实现三级标准化的企业要进一步提档升级,全年力争15%升级为二级企业。三是达标企业要结合标准化工作开展,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按照岗位操作标准要求进行各种作业,真正实现标准化作业,力争全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7.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一是研究制定行业隐患排查自查标准。结合我市建材行业生产特点,研究制定全市建材行业企业安全隐患自查标准,指导企业更有效地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二是明确企业隐患排查责任。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从经理层到一线员工逐级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认真开展日常排查和专项排查,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上报安监部门。三是建立企业内部隐患信息报送平台。明确信息报送管理机构、责任人和信息员,保证企业内部信息报送平台正常运行,按要求报送企业隐患排查相关信息。四是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督导。县级安监部门要定期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察,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网上办公,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确保各类隐患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销号。
8.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企业专项整治。按照省局工作要求,继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企业专项整治。一是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四个全覆盖”,实现“四个明显提高”。企业要严格按照《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9号)及《全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冀安委办〔2014〕42号)的要求,对涉及有限空间的作业进行再次梳理,完善相关作业制度,强化现场作业安全监护,并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县级安监部门要定期深入企业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现场安全监护制度执行到位情况。二是持续开展涉爆粉尘企业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煤粉制备等涉爆粉尘工艺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企业要在强化现场管理、完善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同时,继续做好专项安全评价及现场粉尘检测等工作;县级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按要求增加防爆设备,加大对涉爆粉尘企业的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频次,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9、进一步加强建材企业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工作。一是通过加强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安全标准化创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力争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的工作目标。二是突出抓好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与帮扶县共同做好标杆示范乡镇建设,完善相关软硬件基础,并向各重点乡镇推广,尽快实现帮扶县各乡镇全部达标。三是加强对重点建材企业的督导检查。深入企业,发现并研究解决基层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参照乡镇规范化建设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模式,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