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涉氨、涉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专项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3日 15:46
各县(市)、区安委办,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安委办:
近期全国范围内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2013年6月3日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发生特别重大燃烧事故,造成121人死亡、70人受伤。6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近日,市委书记孙瑞彬批示:“把安全生产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当做经济社会发展底线。各县(市)区党政负责同志一定要守住底线,特别是石家庄是省会城市,一定要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企业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13年7月9日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涉氨涉氯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监管二〔2013〕81号),为配合这次历时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涉氨涉氯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针对我市涉氨、涉氯企业较多,企业安全基础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这个实际,市安委办决定8月和9月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市组织开展涉氨、涉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从业人员专项培训,以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避免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迅速对本辖区涉氨、涉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数量进行摸底统计,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的培训由本辖区负责通知组织,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计划于7月31日前报市安监局培训处,由市安全科学技术中心具体负责分期分批实施;其它从业人员的培训由涉氨、涉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培训内容载入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这次专项培训作为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为提高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本质安全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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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