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7日 14:23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
工作要点》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安监局,各冶金有色企业:
现将《2015年全市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3日
2015年全市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全面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督促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巩固提升、一线岗位从业人员技能练兵等重点工作,确保全市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工作目标:冶金有色企业100%完成新《安法》宣贯,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体系,巩固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冶金企业100%完成《隐患排查图册》的全员培训。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不能发生较大事故,力争不发生死亡事故。
2015年,为强化全市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制定以下具体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
(一)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1.直接面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采取约谈、座谈等方式,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传达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最新要求,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升安全意识、强化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落实“一岗双责”。
2.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兑现承诺事项。安监部门要认真督导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并分别在6月份和11月份听取重点企业、管理薄弱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述职。
3.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安监部门要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新《安法》的宣贯、培训力度,强化守法保安的观念。
4.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真正把“安全第一”的理念摆到企业各项工作的首位,贯穿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全面落实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负有的职责。
(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先进、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1.加强企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督促企业按照新《安法》的最新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增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比重,提高安全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2.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企业要在现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新增或完善检维修作业制度(其中包括隐患预先性分析和安全对策作业票、作业票审批管理制度、检修维修作业记录表等)、外委施工队伍管理制度以及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等,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安监部门切实加强对安全管理基础相对薄弱企业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严格按新《安法》的要求,健全机构、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三)提高企业一线员工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1.开展《隐患排查图册》专项培训。企业要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到3月底全部完成《隐患排查图册》培训工作。
2.组织隐患排查培训专项督导。4月份安监部门要对企业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工作不积极、不严肃认真的企业,要进行执法检查,涉及处罚的事项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3.做好隐患排查知识竞赛相关准备工作。6月份省局将组织开展由全省所有重点企业一线员工参加的隐患排查知识竞赛,各企业要做好知识竞赛的准备工作,制定方案,提前选拔参赛人员,力争取得好成绩。省局将对竞赛成绩位列全省后5名的单位,责令企业推倒重来,并驻企监督培训过程,确保培训质量。5月底前市、县安监部门要对这项工作进行督导。
(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1.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对于发生两起一般事故或发生一次死亡两人以上事故的企业予以标准化等级降级、吊销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列入D级诚信企业进行管理、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通报相关部门。
2.召开警示教育现场会。在发生事故的企业召开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警示教育会,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现身说法,真正实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要加大问责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二、着力抓好各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和宣贯新《安法》
1.企业要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企业在完成全市统一部署的新《安法》宣贯的基础上,将新《安法》培训纳入本单位年度培训工作计划进行统筹安排,研究制定本企业新《安法》学习培训计划,努力做到培训人员全覆盖、培训内容分层次、培训方式灵活多样、培训考试严格认真,确保全体员工知法守法的意识得到提升。
2.抓好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安全监管人员在全面学习新《安法》的基础上,重点掌握新《安法》对金属冶炼行业方面新增的内容,为下一步监管工作打好基础。
3.组织新《安法》宣贯专项督导。安监部门要定期抽查企业新《安法》的培训、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新规定、新要求全面贯彻到实际工作当中。
(二)集中开展冶金行业检维修作业专项整治
1.对检维修作业进行梳理归类。企业要组织专家对本单位工艺系统中可能涉及的各类检维修作业,包括各类日常性的以及临时性的检维修作业,进行梳理、归纳,划分出检维修作业类型。。
2.制定作业票。企业要分类制定检维修作业“隐患预先性分析和安全对策作业票”,以规范各类作业的工作程序,减少作业的随意性,依靠规范的工作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强化现场督导。安监部门要将检维修作业专项整治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加大日常督导检查力度,及时跟踪企业整治进度,并对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进行重点帮扶。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检维修作业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进一步提档升级
1.继续大力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未实现标准化达标的企业,要加大监管力度,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年底前所监管企业100%达标。
2.达标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实现提档升级。省属企业要力争达到一级标准,有能力的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要进一步提档升级,创建二级标准化企业。
3.达标企业要结合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按照岗位操作标准要求进行各种作业,真正实现标准化作业。
(四)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1.严格执行隐患排查自查标准。按照省局制定的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安全隐患自查标准,指导企业更有效地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2.明确企业隐患排查责任。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逐级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认真开展日常排查和专项排查,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上报安监部门。
3.建立企业内部隐患信息报送平台。明确信息报送管理机构、责任人和信息员,保证企业内部信息报送平台正常运行,按要求报送隐患排查相关信息。
4.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督导。安监部门要定期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网上办公,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确保各类隐患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销号。
(五)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企业专项整治
1.继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企业要严格按照《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9号)及《全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冀安委办〔2014〕42号)的要求,对涉及有限空间的作业的场所进行再次梳理,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现场作业安全监护,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2.持续开展涉爆粉尘企业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煤粉制备等涉爆粉尘工艺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企业要在强化现场管理、完善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同时,继续做好专项安全评估及现场粉尘检测等工作。
3.加强督导检查。安监部门要定期深入企业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现场安全监护制度执行到位情况。
(六)深入开展一线岗位从业人员技能练兵活动
1.开展岗位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企业要组织专家对所有岗位进行危险性分析,明确各岗位在工艺技术、原材料、设备、人员、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容易诱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潜在危险因素,确定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型、原因及预控措施。
2.完善制度,修订预案。依据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等三项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修订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特别是现场处置方案,使其更具有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对应急、防护设施、设备梳理建档。按照有关标准全面排查各岗位在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应急装置、应急装备器材、物资配备的数量、质量和完好程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登记建档,全面进行整改。
4.强化培训,掌握知识。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基本知识,提高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