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暑期汛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7日 10:03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认真做好暑期汛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安监局:
随着暑期汛期来临,高温、高湿、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频繁,危险有害因素明显增多,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安委办《关于认真做好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开展重要时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暑期汛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前部署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充分认识做好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分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暑期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有关工作要求,针对暑汛期高温、暴雨、雷击、大风等季节性特点,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提前部署、迅速安排相关工作。
二、突出重点,严密防范
各县(市、区)安监局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的安全检查力度和频次,突出对涉氨、涉氯、硫化氢、铝镁粉等易燃、易爆、有毒、遇湿自燃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相关企业提前安排,开展全面安全生产问题隐患自查、排查和治理,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及时整改,按时销号,切实做到风险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重点加强对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监控监管,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到人、到岗、到位,严防因高温、雷电、暴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暑期汛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强化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5〕16号)和《关于印发<河北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6〕94号)要求,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组织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人员,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活动,全面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研究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清单、台账,认真落实一人一岗一责,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对辖区内相关企业暑期汛期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四、细化措施,完善预案,确保暑期汛期生产安全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针对气温高、湿度大、雷电多,容易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细化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一是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各环节的日常管理,加强特殊作业环节的审批,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二是做好安全设施的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工作。严格对生产储存装置和防雷、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安全设施定期检测检验,确保完好运行。三是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安全措施,严防高温、自燃和遇水流失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四是加强烟花爆竹仓库和常年固定零售点安全检查,做好防潮、通风、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的检测维护。加强对储存仓库的温度、湿度检查观测,加强保卫和值班工作,做好仓储区域内、外部防洪排涝工作。五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应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从严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大值班值守人员应急能力的培训,加强应急器材的维护保养和使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应急救援演练。
请将此通知迅速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各从业单位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请于6月30日前报所在地安监部门。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