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简报第1期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4日 14:45
我市部署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
12月1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会议后,市政府副市长刘胜当即进行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真正堵住安全生产漏洞。
12月15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年3月15日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行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截至12月22日,全市各县(市)、区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都相继出台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迅速展开
我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各级领导带队检查1470次;出动执法人员2268人次,检查企业7827家次,发现隐患11668项,整改隐患10263项,停产整顿52家。
一是严格落实攻坚行动领导联包责任制。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23个县(市、区)进行了分包,各县级政府领导对所属乡镇实施分包,乡领导包村。所有重点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所有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人联合包保。其他企业由所在地明确包联责任人,实现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包联全覆盖。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督导组,重点督导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落实其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是把风险管控、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作为攻坚行动的重点。市安委办各督查组加大了督查力度,把事故高发、多发的地区和行业领域,以及不放心、危险性大的单位和部位作为督查重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了隐患排查整治清单、案件查办清单、违法企业处罚清单、追责问责清单等“四个清单”,确保攻坚行动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