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安全生产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2日 13:43
各县(市)、区安监局,市安监支队:
现将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安全生产监察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安全生产监察工作要点
为有效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监察工作,根据河北省安监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编制、报批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办[2012]3号)和石家庄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2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石安监管[2012]12号)精神,现将2012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2年,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安监局党组的领导下,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指导,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目标,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加强学习、提高能力,落实制度、规范执法,创新模式、科学监察”的思路,扎实开展第四个“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各项工作,坚持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市本级全年执法检查企业700家,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指标。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率达到100%;行政处罚执行到位率达到100%;对执法检查企业的复查率达到10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查处率达到100%;法律法规适用正确率达到100%;案件结案归档率达到100%;争创省级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先进单位。
三、工作原则
2012年安全生产监察工作要坚持四项原则:一是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二是督促整改与复查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公正、公开、廉洁、高效的原则。
四、监察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对列入监察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主要任务
2012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市属以上企业达到执法全覆盖;对市属以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冶金、建材企业执法检查2次;对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执法检查覆盖面达到80%;对县(市)、区重点企业抽查比例达到10%。
(一)联合执法行动。按照省安监局提出的“奋战100天,安全保两会”工作部署,第一季度,结合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重要时段,分两个阶段与市安委会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第一阶段,与公安、消防、交通、商务、供销社等部门联合,成立6个执法组,对人员密集场所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执法监察,确保节日期间全市安全稳定;第二阶段,与工信、国土、建设等部门联合,成立7个执法组,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建材等行业和供气、供热、供电单位开展执法监察,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全国“两会”圆满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共检查企业150家。
(二)专项执法行动。4、5月份,市安监支队成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及职业卫生等12个专项执法组,对市属以上企业开展执法监察。共检查企业200家。
(三)异地执法行动。6、7月份,围绕第十一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市安监支队组织24个县(市、区)开展异地执法行动。全市共成立32个执法队,分成8个互查组,聘请有关专家,对县(市)、区矿山、化工、医药、冶金、建材、机械、纺织等行业企业开展互查活动。共检查企业1200家(市支队抽查200家)。
(四)暑期执法行动。8、9月份,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结合炎热多雨的气候特点,重点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重点化工企业进行集中执法检查,主要检查防洪、防晒、防泄漏、防爆炸、防坍塌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市安监支队成立6个执法组。共检查企业150家。
(五)国庆特别行动。10月份,围绕“国庆”、“中秋”两个重要节日,市安监支队成立7个综合执法组,对市属以上重点企业开展第二次执法监察,各执法大队根据辖区市属以上重点企业情况制定执法计划。
(六)回头看销号行动。11、12月份,完成对市属以上重点企业第二次执法监察,并开展好“回头看”工作:一是对全年检查的企业进行回头看,主要看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是否得到了有效整改,对同类问题和隐患,企业是否做到举一反三、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对事故单位进行回头看,主要看处理结果是否到位、防范事故的措施是否得到了真正落实;三是对举报查处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查看企业班子会议记录、向一线职工了解有关情况、看被举报单位是否还存在隐瞒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行为;四是对由市安监局重点监控的搬迁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回头看,主要看搬迁前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是否完善并有效运行;五是对履行执法职能和完成年度执法任务情况进行回头看,主要看执法质量是否有明显提升,认真查找在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的内容、程序、手段、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为下一步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奠定基础。
12月份,组织开展执法工作考评,对全年执法监察文书、案件和卷宗进行整理、归档,做好评先评优等年底收尾工作。
(七)查处举报案件。按照市安监局查处举报案件规定,及时受理事故隐患举报案件,做到调查情况准确,处理措施合法,反馈情况及时,组卷归档完善,严格遵守为举报人保守秘密等有关规定,高标准完成举报案件查处任务。动员企业员工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勇于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察质量。以建设“站在那里像公安、说出话来像法官、检查起来像专家”的安全生产监察队伍为目标,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执法质量。
1、加强思想建设,努力创建服务型执法队伍。每个季度组织一次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引导队员积极参加政治活动,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不断强化“服务企业、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意识,自觉做到“执法先守法”,努力创建服务型执法队伍,坚决杜绝有损我市发展环境的一切言行。
2、加强学风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执法队伍。努力营造想学、肯学、真学的浓厚氛围,通过树立学习典型、重用学习人才,培养队员自觉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创建学习型执法队伍。大力开展学风教育,每周研讨一个课题,每月研讨一个行业;在支队现有19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基础上,2012年,要继续组织其他队员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力争通过率不低于30%。
3、加强业务建设,努力创建专家型执法队伍。大力开展“争创安全生产执法标兵和安全生产执法先进单位”活动,改进学习方式,调动学习兴趣,营造学习氛围,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创建专家型执法队伍。2012年,对全市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利用周五时间组织业务学习40次,全体队员要分课题轮流上台讲课;二、三季度支队派两批8人到企业、设计院和评价机构实习;7月和12月,支队组织2次案卷评查;全年聘请专家随队执法不低于500人次。
4、加强廉政建设,努力创建廉洁型执法队伍。教育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充分发挥执法监督作用,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努力创建廉洁型执法队伍。采取集中教育、个别谈话、公开承诺、观看警示录像、召开民主生活会、走访执法对象等多种形式,深入进行廉洁执法教育,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廉洁执法承诺书”,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支队不发生任何违纪案件。
5、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创建示范型执法队伍。认真坚持工作计划、业务学习、“周例会、季通报”、集体讨论案件等各项制度,大力弘扬“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吃苦耐劳、埋头苦干,勇于探索、锐意进取,严肃认真、深入细致,执法为民、勤政廉洁”的优良作风,严格以制度规范监察秩序,以制度培养优良作风,以制度树立良好形象,努力营造“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规范执法”的工作局面,树立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形象,创建示范型执法队伍。
一、指导思想
2012年,石家庄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安监局党组的领导下,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指导,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目标,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加强学习、提高能力,落实制度、规范执法,创新模式、科学监察”的思路,扎实开展第四个“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各项工作,坚持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市本级全年执法检查企业700家,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指标。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率达到100%;行政处罚执行到位率达到100%;对执法检查企业的复查率达到10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查处率达到100%;法律法规适用正确率达到100%;案件结案归档率达到100%;争创省级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先进单位。
三、工作原则
2012年安全生产监察工作要坚持四项原则:一是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二是督促整改与复查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公正、公开、廉洁、高效的原则。
四、监察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对列入监察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主要任务
2012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市属以上企业达到执法全覆盖;对市属以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冶金、建材企业执法检查2次;对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执法检查覆盖面达到80%;对县(市)、区重点企业抽查比例达到10%。
(一)联合执法行动。按照省安监局提出的“奋战100天,安全保两会”工作部署,第一季度,结合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重要时段,分两个阶段与市安委会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第一阶段,与公安、消防、交通、商务、供销社等部门联合,成立6个执法组,对人员密集场所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执法监察,确保节日期间全市安全稳定;第二阶段,与工信、国土、建设等部门联合,成立7个执法组,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建材等行业和供气、供热、供电单位开展执法监察,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全国“两会”圆满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共检查企业150家。
(二)专项执法行动。4、5月份,市安监支队成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及职业卫生等12个专项执法组,对市属以上企业开展执法监察。共检查企业200家。
(三)异地执法行动。6、7月份,围绕第十一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市安监支队组织24个县(市、区)开展异地执法行动。全市共成立32个执法队,分成8个互查组,聘请有关专家,对县(市)、区矿山、化工、医药、冶金、建材、机械、纺织等行业企业开展互查活动。共检查企业1200家(市支队抽查200家)。
(四)暑期执法行动。8、9月份,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结合炎热多雨的气候特点,重点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重点化工企业进行集中执法检查,主要检查防洪、防晒、防泄漏、防爆炸、防坍塌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市安监支队成立6个执法组。共检查企业150家。
(五)国庆特别行动。10月份,围绕“国庆”、“中秋”两个重要节日,市安监支队成立7个综合执法组,对市属以上重点企业开展第二次执法监察,各执法大队根据辖区市属以上重点企业情况制定执法计划。
(六)回头看销号行动。11、12月份,完成对市属以上重点企业第二次执法监察,并开展好“回头看”工作:一是对全年检查的企业进行回头看,主要看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是否得到了有效整改,对同类问题和隐患,企业是否做到举一反三、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对事故单位进行回头看,主要看处理结果是否到位、防范事故的措施是否得到了真正落实;三是对举报查处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查看企业班子会议记录、向一线职工了解有关情况、看被举报单位是否还存在隐瞒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行为;四是对由市安监局重点监控的搬迁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回头看,主要看搬迁前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是否完善并有效运行;五是对履行执法职能和完成年度执法任务情况进行回头看,主要看执法质量是否有明显提升,认真查找在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的内容、程序、手段、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为下一步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奠定基础。
12月份,组织开展执法工作考评,对全年执法监察文书、案件和卷宗进行整理、归档,做好评先评优等年底收尾工作。
(七)查处举报案件。按照市安监局查处举报案件规定,及时受理事故隐患举报案件,做到调查情况准确,处理措施合法,反馈情况及时,组卷归档完善,严格遵守为举报人保守秘密等有关规定,高标准完成举报案件查处任务。动员企业员工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勇于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察质量。以建设“站在那里像公安、说出话来像法官、检查起来像专家”的安全生产监察队伍为目标,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执法质量。
1、加强思想建设,努力创建服务型执法队伍。每个季度组织一次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引导队员积极参加政治活动,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不断强化“服务企业、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意识,自觉做到“执法先守法”,努力创建服务型执法队伍,坚决杜绝有损我市发展环境的一切言行。
2、加强学风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执法队伍。努力营造想学、肯学、真学的浓厚氛围,通过树立学习典型、重用学习人才,培养队员自觉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创建学习型执法队伍。大力开展学风教育,每周研讨一个课题,每月研讨一个行业;在支队现有19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基础上,2012年,要继续组织其他队员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力争通过率不低于30%。
3、加强业务建设,努力创建专家型执法队伍。大力开展“争创安全生产执法标兵和安全生产执法先进单位”活动,改进学习方式,调动学习兴趣,营造学习氛围,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创建专家型执法队伍。2012年,对全市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利用周五时间组织业务学习40次,全体队员要分课题轮流上台讲课;二、三季度支队派两批8人到企业、设计院和评价机构实习;7月和12月,支队组织2次案卷评查;全年聘请专家随队执法不低于500人次。
4、加强廉政建设,努力创建廉洁型执法队伍。教育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充分发挥执法监督作用,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努力创建廉洁型执法队伍。采取集中教育、个别谈话、公开承诺、观看警示录像、召开民主生活会、走访执法对象等多种形式,深入进行廉洁执法教育,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廉洁执法承诺书”,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支队不发生任何违纪案件。
5、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创建示范型执法队伍。认真坚持工作计划、业务学习、“周例会、季通报”、集体讨论案件等各项制度,大力弘扬“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吃苦耐劳、埋头苦干,勇于探索、锐意进取,严肃认真、深入细致,执法为民、勤政廉洁”的优良作风,严格以制度规范监察秩序,以制度培养优良作风,以制度树立良好形象,努力营造“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规范执法”的工作局面,树立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形象,创建示范型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