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
 
石家庄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强化工贸行业中小微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5日 16:04
石家庄市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强化工贸行业中小微企业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2日,无极县天泽鑫珍珠棉厂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教训十分惨痛。为严防类似事故,现就强化工贸行业中小微企业监管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中小微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强化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一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对现有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生产条件综合分析论证,并制定相应的整改和防范措施予以落实。涉及新改扩建设项目的,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对正在运行的安全生产设施,督促其聘请专家或第三方开展评估论证。二是要强化安全培训。在中小微企业培养安全生产“明白人”,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培训,强化对涉高危作业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措施的落地,提升主要负责人和作业人员辨风险、知风险的防范意识和管控风险的岗位操作技能素质。三是深化“双控”机制建设。督促其对“双控”机制建设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围绕正常生产、停限产措施落实、涉受限空间、涉危化品作业、作业环境发生改变,以及作业人数超3人以上的作业环节等方面查摆梳理风险辨识和管控情况,将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作为重头戏,在有效运行和保障安全运行上求实效。四是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反复出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重点治理,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上下功夫。要强化对涉爆炸、火灾、中毒窒息等易致多人伤亡岗位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力度,将隐患当作事故处理,防范小企业惹大事故。
二、加强中小微企业监管。一是健全基础信息。摸清本辖区中小微企业底数,特别是涉及爆炸、火灾、中毒窒息等风险的中小微企业,要逐一建立台账,纳入重点监管的范围,针对其生产工艺特点,制定检查方案,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管执法,在监管实效上求突破。二是充实监管力量。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特别是在乡镇应急办机构人员设置上,要针对辖区产业结构分布情况,结合省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配备与本行政辖区产业布局相匹配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确保辖区内中小微企业能够全部纳入监管视野,能够及时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中小微企业实施针对性的监管。三是增强监管实效。首先要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和能力,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网络培训,能够掌握和使用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具体条款,增强发现隐患和问题的能力并依法作出处理。其次向社会购买服务,落实资金,聘请专家或第三方开展帮扶检查,提高监管执法质量,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四是突出事故导向。对近年来中小微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梳理分析,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防范化解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安全风险为抓手,突出涉危化品、易燃易爆和受限空间作业等环节和工序,实施重点监管,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小企业导致大事故。
三、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协调乡镇、环保、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河北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的划分,大量的中小微(D类)企业分布在基层,乡镇是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要强化责任意识,针对不同时段的工作要求,及时对中小微企业的安全监管作出部署,在工作落实上一抓到底,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二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严格落实省应急厅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协同做好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协调县(乡)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定期会商,强化信息共享,组织专家参与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评估工作,指导企业全面辨识风险,落实整改措施,提升管理水平,保障现有环保设施安全运行。对重污染天气频繁停限产给一些中小微企业带来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督促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生产安全。三是强化环保设施安全管理。对在用的环保设施,要聘请专家开展安全论证,辨识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对新上的环保设施,除履行环保相关手续外,还要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把好源头关,防范因环保设施存在缺陷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对因环保因素致作业环境发生改变的,要重新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石家庄市安委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