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游泳 安全第一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6日
每年暑假,总会听到有关中小学生溺水的消息。对于一个家庭来讲,孩子溺水简直是灭顶之灾,令人无限悲痛。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此专门发布通知,要求各方协同努力,全社会共同呵护中小学生暑期游泳安全,确保孩子们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暑假。
暑期是溺水高发期,有调查数据显示,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如何保障游泳安全?家长的责任首当其冲。家长要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经常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提醒,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而是应该立即寻求成人帮助。若家长工作忙,也不可麻痹侥幸,一定要委托他人看护,并随时掌握孩子的行踪;条件允许的,可配备通信工具保持联系。
此外,相关管理部门也要切实承担起各自的监管责任。宣传部门应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报纸和宣传栏、警示牌等,严禁人们进入未开放的海滨浴场、露天水库、野沙滩、无人看管的池塘、水库、河沟等野外水域不明的场所游泳。学校应在暑期放假前专门组织暑期安全教育课,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地方玩水,更不要游“野泳”,同时,加强生命安全教育,使其成为学校的“必修课”。水库、池塘管理部门要及时在水库、池塘周围,广设警示牌、围挡栏,并安排专人加强巡逻检查。
另外,各地应积极建设游泳场馆、场所,并在暑期出台适宜的价格,满足普通市民特别是中小学生暑期纳凉和游玩的需要,并配足安全员,做好安全巡检,真正让孩子在游玩中乐享水的魅力,健康快乐成长。
(本文来源:2019年7月26日石家庄日报6版“问安石家庄”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