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持续推动完善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2日
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持续推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企业积极响应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配合活动。内部举报有机制: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要求,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工作措施》,结合监管和执法工作,加强宣传引导、监督检查,全面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9329家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并结合实际细化制度举措。主动报告有途径:通过日常巡检巡查、扫描举报二维码、“随手拍”、视频监控等多种形式报告整改问题隐患18780项。兑现奖励有标准:截至目前,共发放奖励79.49万元,同时,将发放奖金与公示奖励决定、举办年度表彰大会、评选“安全标兵”等多种形式结合,作为岗位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示范带动有典型:持续公布共23例典型案例,并遴选收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17例典型案例向省应急管理厅举报中心推荐公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提升广大职工报告事故隐患的积极性,及时报告、查改问题。安全水平有提升:常态化、制度化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使生产经营单位消除了可能发生的事故,让从业人员获得了安全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获得“双提升”,有效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