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9日 09:24
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高新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综合监管局: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按照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和市领导批示要求,为组织做好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压紧压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要突出主题制定方案、突出重点组织活动、突出基层教育培训,持续深化“六个到位”。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案例警示、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监督举报、志愿服务等活动,“强化生命呵护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活动
(一)责任到位,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深学细研谋实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2.层级推进重三讲。市、县安委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形成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3.主体主责抓持续。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要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类警示教育片等,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二)普及到位,大力宣贯《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应急安全法律法规
4.持续宣贯广动员。各辖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持续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自2024年1月14日审议通过并于当日公布施行,新修订的《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各辖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广泛发动、认真学习宣贯两部《条例》。要在各级主流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报道两部《条例》内容及宣贯动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5.形式多样有针对。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受众特点,注重组织面向基层的宣讲活动,通过安全宣传志愿服务、知识竞赛等途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条例》宣传,使宣讲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易于理解、便于掌握。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充分利用标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职工教育室等载体开展宣传,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的宣传态势,提高宣传覆盖面与实效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三)聚焦到位,大力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和演练
6.主题宣传多元化。各辖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题内容组织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交通枢纽电子屏、户外楼宇大屏等多样化载体广泛传播,扩大“畅通生命通道”的宣传面、影响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7.预案演练实战化。要针对各级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企业预案、基层预案进行实战演练,组织开展线上避险逃生公开课、避险逃生知识竞答、“畅通生命通道”系列疏散逃生演练、避险逃生训练营”短视频新媒体展播、“危急时刻之生命英雄”应急科普趣学、网络知识答题等全国性活动。各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在组织实施演练中,要突出“六个强化”,即强化实战牵引、强化现场指挥、强化媒体联络、强化复盘分析、强化企业责任、强化基层演练。要视情在演练中设置新闻发布环节,模拟新闻媒体联系对接、新闻发布、安全导引等重要环节的演练,不断提高事故灾害应急处置中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委宣传部等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8.突出重点个性化。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农村要针对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事故灾害开展应急疏散、逃生避险救援演练,不断增强群众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能力。城市社区要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场所场景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演练,不断强化公众不占用、不堵塞通道的安全意识。学校要针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宣传和演练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局等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四)广泛到位,扎实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9.志愿服务总动员。6月16日,各辖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活动主题,线上线下相结合,广泛开展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10.沉浸体验多互动。要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通过现场咨询、摆放展板、布置VR体验、举办演讲比赛、文艺演出和安全体验等方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活动,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鼓励各类安全科普宣教和体验基地在“安全宣传咨询日”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五)发动到位,着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生产安全举报奖励宣传
11.以案为鉴常戒惧。各辖区各部门要按照《关于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若干措施》要求,组织所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通报事故案例、播放警示教育片和暗访视频片、专家授课、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案为鉴、以案警示,不断提升安全意识、提高履行安全职责的能力。要积极登录“冀时安全”微信小程序“警示教育”专栏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警示教育视频资源库开展警示教育学习。(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12.身边隐患大家纠。要借助各媒体平台、微信、短视频等广泛集中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和举报方式,鼓励企业职工和群众通过12345政务热线、12350举报电话、部门网站和微信小程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鼓励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特别是“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堵塞“生命通道”的安全隐患,争做公共安全的吹哨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六)延伸到位,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13.“进企业”本质安全上水平。大力宣贯《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社会单位安全文化建设与评价》地方标准,将安全文化向全社会、全领域、全行业、全方位推进。鼓励引导安全文化专家开展志愿服务帮扶活动,助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要结合《河北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组织员工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隐患自我排查,广泛宣传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14.“进农村”公益活动接地气。广泛开展“农村大喇叭——安全之声”宣传活动。着力宣传农业机械、沼气、农药使用等安全常识,开展“进农村”公益宣传活动,讲一次安全课、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一次应急演练、赠送一批应急与安全知识手册、发放一批宣传资料等。各地要结合本地特点针对性地普及地质灾害应对常识和逃生避险知识,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科普教育,科普安全用电常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15.“进社区”多种场所显主题。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社区网格员等,在楼宇电梯广告屏,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广泛宣传“畅通生命通道”相关科普知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16.“进校园”融合宣教润无声。在学校走廊、教室、食堂、学生公寓、实习实训场地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安全提示性海报、标语、条幅,针对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子屏等平台循环播放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不断提高师生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市教育局等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17.“进家庭”细解安全引共情。广泛开展“进家庭——进门入户送安全”宣传活动。组织网格员、片区民警、物业服务人员、消防志愿者等,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用电安全等方面的常识,重点宣传电动自行车“车入楼、线出户、自拆改”的危险危害,讲解扑救初起火灾、避险逃生技能等知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做好部署、分管领导抓好具体落实,专题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推动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动员,积极发挥各方能动性,持续开展安全知识“五进”公益宣讲与知识竞赛答题活动,观看学习安全预防知识和紧急救援常识,参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发动各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新媒体,积极刊登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在全社会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按照本通知具体安排,谋划本级实施方案,确保逐条逐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因地制宜部署开展好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面向群众宣传推广活动等,及时曝光问题隐患,形成有效震慑,不断提升各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共同推动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请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5月27日前确定上报1名联络员,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提供活动期间特色项目、启动仪式等方面视频、图片、文字资料,并于6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活动情况统计(邮箱:sajxxc@126.com)。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