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
 
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0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6日 17:02
郭建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扶持中小企业恢复经济、维持企业正常运转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于2018年12月,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是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市县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相关要求,每年度以安全生产风险高、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编制监督检查计划,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后,依法对列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本地区安全生产风险或者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较高;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一般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对本地区非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根据每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确定的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按照“双随机”规定随机抽取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非特殊需要,随机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年度内只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三是开展重点时段集中执法检查。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本级工作部署,在元旦、春节、两会、五一、暑汛期、国庆等特殊时段,根据季节和时期特点,组织集中执法检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结合上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目标要求,综合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检查事项开展精准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执法服务,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和全安全形势稳定提供可靠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和加强指导帮扶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法频次,提升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指导执法人员严格遵照法规标准和监督检查计划任务安排开展执法检查。监督指导执法人员纠治执法检查不深入、执法检查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二)全面推行“一企一策”精准执法。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坚持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为目标,采取联合执法、协同执法方式,精准实施执法检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针对不同企业制定具体的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方式以及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做到一企一策,确保执法检查具有针对性。强化执法服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帮助企业剖析深层次原因,指导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从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能力方面进行彻底整改,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防范事故发生。
    (三)坚持督促整改和联合惩戒相结合。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查清性质、过程、主客观原因、持续时间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标准,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对于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构成重大安全隐患、不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形式化、安全设备设施损坏缺失、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不按要求整改隐患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综合运用联合惩戒、黑名单和媒体曝光等有效手段,放大执法效果,形成执法威慑,起到“处罚一家,震慑一批”的作用。同时,按照《河北省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清单》,对于首次触犯的轻微违法行为,坚持以教育督促整改为主,免于行政处罚。